2008-08-01

浙江规划局局长利用职务之便 炒房牟利65万

【星岛网讯】浙江一规划局长利用职务之便,下海炒房,低价购房牟利65万元,被提名为副县长,却在公示最后一天出了事。该局长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并追缴非法所得。
  《检察日报》报道,浙江省洞头县从2001年开始这个小县城也吸引了一批来自温州市内的炒房人,洞头房价也因此一路飙升。
  温州市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在洞头开发建设金海花苑项目。虽然项目地理位置并不好,可那些还没建的房子还是成了抢手货,这里的门市房更是热中之热。那些门市房,就是温州的专业炒房人,也很难买到手。但有一个特殊的炒房人,却成了这些门市房的主人,他就是洞头县规划建设局原局长黄正荣。说到洞头县房地产的火暴,这和时任洞头县规划建设局局长的黄正荣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因为正是通过他的招商,才吸引了很多开发公司投资建设洞头房地产市场。
  这样一个“政绩突出”的干部,缘何在2006年10月,被洞头县委提名为副县长候选人公示时,因涉嫌受贿被温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洞头新城区2000年以后开始开发建设。经过几年建设后,一期3000多亩土地仅剩下了100亩。洞头房价水涨船高,房地产市场逐渐升温,黄正荣当然知道这个市场潜在的巨大商机,正是他的“先知先觉”,让他看到了商机。没有区别自己身份的黄正荣毅然加入了炒房大军,并低价从房地产开发商手中拿房。
  黄正荣称:“买房作为一种投资,也有一定风险的。我作为局长也是一样,虽然拿到房了,但市场有涨落,毕竟是个投资行为。我想,投资就争取挣点钱,就是这么简单一个想法。”
  但是,温州市检察院反贪局的侦查员,调查了整个洞头县房屋交易记录,当中却没有找到任何关于黄正荣拥有房屋的交易记录。黄正荣借用一个朋友、一个同学的名义来运作的。
  不久便有人举报黄正荣利用职权变相受贿。而检察机关在调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销售记录中,发现这五间门市房是一个叫林贺荣的人购买的,而这个人就是黄正荣的同学。林贺荣在检察机关调查时也证实了这一点:这些房子是黄正荣以他的名义购买的。
  黄正荣回忆当年购买的情形时说:当时还是楼花,只是打了个基础,上面上部结构还没有上去,另外,这个项目也还没有取得预售证,不知道能卖什么价格,比较随意地说了4000元。
  他这种交易主要是靠他这种特殊身份。侦办此案的检察官对当时2003年3月份的市场价格进行了一个评估,一平方米已经达到6000元。那时洞头县房地产市场正是一楼难求的时候,黄正荣却能以比市场价低了近2000多元的价格买到房子。2003年5月,开发商帮助黄正荣把5间门市房以6000元左右的价格卖了出去,获利65万元。
  黄正荣自己也承认:“我作为局长,这个身份太特殊了。人家去买,可能不一定是这个价格,可能会高一点儿,或者干脆买不到。”
  开发商投桃,他必要报李。黄正荣从开发商那里拿到好处后,也要为开发商提供便利。低价卖给黄正荣门市房的房产开发公司,在开发其他项目时就获得了他的大力帮助。
  那家房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楼房是6层加一个阁楼,为了多增加销售面积却要改为7层,这按规定是不允许的。但是经过黄正荣打招呼,开发商心想事成一路绿灯。但黄正荣本人的仕途却亮起了红灯。
  被组织部门拟提任为副县长候选人的黄正荣2006年底在公示最后一天被温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2007年11月13日以受贿罪对黄正荣提起公诉。今年3月19日,温州市瓯海区法院第三次公开开庭审理黄正荣受贿案,合议庭当庭作出了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并追缴非法所得。
  一审判决后,黄正荣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3 个说法:

GG 说...

你的博客终于彻底封了……变成google关键字了……

坚硬的泡沫 说...

who cares?

匿名 说...

真的完全给封了,在其它BLogspot解封时还是访问不到。
另外,65万好像也太少了,作为一个规划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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