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10

范立群:关于中国基本国策需要调整的十条建议

建国六十周年以来,中国有两段各三十年时间大不相同的发展历程。其中有些基本国策是一脉相承的,如民族政策,自治区,县的治理等。有些则根据需要作了很大的调整,如三农政策,国防政策和疆域的维护,环保政策,死刑的监管和控制等。有些则南辕北辙,走了两个极端,如人口政策,经济发展政策,引进外资政策和走市场经济,文化,教育和医疗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等。

这其中的许多基本国策是刚建国时仿照苏联的体制和做法,受制于当时国内外的政治大环境和经济基础,或摸着石头过河,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现实,是权宜之计。这些不可持续性的片面政策带来的不良后果,已经显而易见,或正在显现中,必须不断回顾,审视,作出及时的纠正,否则将后患无穷,祸留子孙。基本国策必须具有信仰和道德的制高点,必须具有立足于世界之林的国家利益正当维护和满足未来的发展和危机处理应变的需要。

这里本人提出十条建议以供参考:

1. 制定明确的法令,规范,保护和掌控国家的经济命脉。这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和及时处理的国家安全问题。抓住当前金融危机的有利时机,用外汇储备美金,以低价位向外资企业回收涉及国计民生的粮,油,重要矿产和水资源的国家控制权。

由于以往许多国营企业的管理不善,连年亏损,加上各级政府盲目而无节制的引进外资,涉及中国国计民生的粮食和食用油,重大金矿,稀土矿,以及其他矿产和水资源,许多已经以极低的价位实行了资产的转让,控制在外资的手上。在和平时期,这些外资企业控制了中国市场的供应量和定价权,可以谋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在社会动乱和经济危机中,它们更可以挟持政府对它们作出更多的让步。在战时,外资只要控制了粮食,水和一些关键的战略资源,则可直接引发内乱,决定战争的胜负。

2. 收复除了台湾以外的全部国土和领海。中国政府必须坚决收回藏南地区,钓鱼群岛和南海的领土和领海。政府可以允许相邻各国通过协商,参与中国领土和领海的资源开发,但是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可动摇。

维护领土和领海的完整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政府的基本职责。中国政府应该理直气壮地履行国际公认的国家职责,不应该受到国际舆论的左右,有任何的摇摆和犹豫。在领土和领海的问题上没有协商和妥协的余地,否则就等同纵容和默认领国对中国领土和领海的蚕食和侵占,后患无穷。

3. 扩建海军,全球到位,守护领海疆域,承担起国际航线,相关水域的商业护航和国际义务。现有中国海军的建制和规模,与中国的大国地位,守护领海,护航和遏阻战争的需要是极不相称的。只要财力,物力,设计和科技配套许可,扩建海军,达到世界强国相应的建制和规模是无可非议的。这是遏阻战争,维护世界和平的需要,也是中国愿意承担国际义务和责任的具体表示。

中国海军除了要完成北海,东海和南海舰队的战斗力提升和技术设备更新以外,在2020年以前至少需要扩建和配置五个航母战斗群,才能勉强应付实际的需要。美国和日本的海军实力远超过中国,日本海军甚至叫嚣要在钓鱼岛海域歼灭东海舰队,然而它们却在年年高喊着中国威胁论,岂非咄咄怪事?两个大胖子向一个瘦子大叫他太胖,这个瘦子就吓得连正常吃饭也不敢了?面临国际性的金融和经济危机,钢铁业和造船业萧条,材料费和人工费下降,正是扩建海军的大好机会。大力扩建海军不但可以为钢铁业和造船业脱困,还可以带动相关军工和后勤辅助企业的振兴,促进就业,何乐而不为?

4. 耕者有其田,实行土地私有化。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对农民的承诺,也是这六十年来中国三农问题的结症所在。让在土地上辛苦耕作的农民名副其实地成为土地的主人,让一无所有的农民直接拥有他们的生产资料,摆脱被层层盘剥,随意欺压的命运,这是天理所在。税制改革,土地流转,不管怎么搞,归根结底还是不愿意把土地所有权归还给农民,不愿意放手,更不愿意放权,让三农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和出路在于土地私有化。现有的农业政策是维系小农经济,维持把农村当作提款机的国家财政收入,维护乡镇干部随意盘剥农民的做法,是农业现代化,农村民主选举和农民当家作主人的最大障碍。考虑到必须保持的耕地面积,公共林地和河塘湿地,农村的土地可以规范为不可随意变更的耕地,林地,河塘湿地和商业用地几大类。农村耕地私有化后,税制改革就会变得轻而易举。只要农民成了耕地的真正主人,有了生产资料和起始资本,组织农会,土地买卖和租用,技术推广,良种的培育,农产品加工,库存,物流,销售,农贸市场,商场,医疗,保险,通讯,法律事务,银行借贷,市场咨询等,各行各业都会活跃起来,可以扩大农村就业,也可迫使乡镇机构完成职能的转换。

5. 计划生育废除一胎化,实行两胎化。上一个世纪五十年代的扩大人口政策,造成中国人口的急剧膨胀。到了七十年代中期,中国政府不得不推行严格控制人口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一胎化。经过三十五年的努力,中国成功扭转了人口急剧膨胀的趋势,但也使社会迅速走向老龄化。现在已经到了必须马上纠偏的时候。

人口政策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三十余年的一胎化政策,使中国育龄人口实现了急剧减半。如果按照在这次人代和政协会上有代表提议的那样,一胎化再继续搞个二十年,也就是说让独生子女一代再次实行育龄人口的减半,中国的人口结构将形成一个倒三角。第二代的独生子女将不得不承担起成倍的子女,成倍的父母代,四倍的祖父母代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足以把他们压垮。坦率地说,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绝户政策,也是一个借着最动人的提高人均GDP为幌子的亡国政策。

人口结构倒三角将使中国的劳动力和兵源枯竭,社会负担急剧上升,社会动荡,经济衰退,陷入内忧外患的绝境。如果现在就及时地改为实行两胎化,特别要在广大农村和边疆少数族群地区严格执行,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随着基数最大的一批老龄人口的陆续死亡,发达地区生育率的下降,中国将可能安全度过这个生育人口急剧下降的高风险期。中国的总人口会在以后一个长时期内继续缓和地下降。

6. 取消民族自治区,县的划分,实现中华民族各族群,各地区一视同仁,平等融合,公平竞争,携手发展。以往为了安抚少数族群,中国政府给予诸多政策倾斜和特殊照顾。这些特殊照顾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歧视,只能是权宜之计,绝非长治久安之策。现有民族政策执行六十年来,显现的结果是越照顾问题越多,造成待遇和政策纠缠不清,族群对立,地区性排外,民族独立运动等方面的恶性发展,苏联的瓦解就是前车之鉴。政府应该参照所有发达国家的现有做法,及时检讨,尽快纠正。

中华民族有史以来就是一个由各民族大融合,血肉相连的共同体。如果追根索源,包括汉族和其他各族群在内,哪来的纯种民族?只有因为历史原因,地域性隔离,在不同自然生态条件下形成的,具有不同风俗习惯和信仰的,应该相互尊重的族群。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包含有56个族群,应该平等享有作为国民和公民的一切权力和义务。如果人为地刻意做民族上的划分,还划地自治,实行不同的政策和待遇,只会养成被照顾族群的惰性依赖,骄蛮成性。如果政府任其坐大,族群问题会扩大为严重的民族问题,而且越闹越大,自添其乱。闹得凶的孩子有糖吃,中国对外援助阿尔巴尼亚,越南和朝鲜的惨痛教训难道还不够吗?此民族政策如果继续下去,随着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中国各族群的人口比例变化,民族问题将急剧上升,会成为国内动乱的导火索,祸害子孙。

7. 严格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法,禁止高耗能,低效,排污超标的企业继续运作,由国家资助和指导产业转型。在这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来,中国在追求GDP的高速增长,招商引资,实现工业化的同时,在生态环境方面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严重的环境污染在祸害着国民,造成生来就有生理缺陷的奇形怪胎,癌症病例急剧上升,国民身体素质在下降。政府不能一边在沾沾自喜中国的崛起,一边却无视严重的环境污染给人民带来的无穷灾难!

政府必须授予环保部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的权力,至少应该立即关闭那些严重污染了水源和土地,祸害了地方百姓的无良企业,切断污染源,让那些无良业主和他们的保护伞,地方官僚付出代价,接受法律的制裁。政府应该吸取早期实行了工业化各国面对工业污染和治理污染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及时扭转生态环境的继续恶化是各国政府应尽的责任。中国已经上升为最大的资源消耗国和污染源,必须义不容辞承担起挽救地球的责任。政府何不动用外汇储备,大量引进环保,节能,减排的科技和专利,脚踏实地指导和帮助问题企业的转型和产业升级?

8. 在国家财政预算中扩大医疗和社会保险份额,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退休金计划。这方面的工作政府部门正在做,但是下的决心和力度还是远远不够。保护国民的生命安全,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这是任何一个政府的义务和责任。经济快速发展了,政府财政收入急剧上升了,劳动人民实际收入占GDP总量的比例和消费能力反而下降了,贫富差距扩大了。这个政府难道还不应该从它的基本职能,服务对象,政策方针,做全方位深刻反省吗?

三十年的经济蓬勃发展,中国走的是一条不顾环境污染招商引资,压低劳动力,土地和原料的成本,获取薄利的来料加工,依靠出口型经济富国的"捷径",牺牲了环境和人们的福址。这是一条无以为继的不归路,必须尽快转型为提供内需为主的健康型经济,作出发展思路和执行政策的全面调整。政府既然已经认识到了问题所在,就应该动用政府财政盈余,首先保障国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退休金计划。政府可以通过提高法定最低工资水平,调整税收制度实现个人收入的合理化再分配,降低贫富差距。只有使国民随着国家崛起富裕起来,没有了后顾之忧,才有可能启动内需。

9. 加倍扩大教育投资,确保在边远地区和乡村,落实小学和初中的义务教育,抓好高中和技校的初级培训,有严格审查和监管地加重科研和技术开发投资比重。教育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未来发展。在此领域,国民教育必须以公立为主,不适于全面搞市场化和商品化,引进太多的污泥浊水,会教坏了孩子。教育机构的领导体制必须适合教育这个领域的特点,有其学术平等的学风,尊师重道的传统,更有其职业道德和为人师表的考量,不是搞官本位,听凭长官意志,当官做老爷的地方。官僚办学会彻底玷污学术的殿堂,压垮学者的风骨,腐蚀年轻学子的心灵,是办教学的大忌,必须予以纠正。

再缺钱也不能缺了教育孩子的经费,何况现在还不缺钱,缺的只是政府掏钱的决心和统筹规划合理使用好教育经费的用心。先富起来的那些富豪,愿意为孩子投入更多的钱,可以有两个途径满足他们的愿望,即向他们子女所在学校捐款,或设立奖学金资助家庭困难学生,也可以把他们的孩子送入昂贵的,市场化和商业化的私立学校。为了扩大教育经费来源,弥补熟练技工和基层管理人员的严重不足,政府可以鼓励企业和商家与政府合作,多办一些提供学杂费和住宿生活费的对口专科技校,给家庭贫困的孩子初中毕业后多一个有希望,有前途的出路。现有的教育和科研经费被政绩工程,吃喝招待搞关系,随意挪用,挥霍浪费严重,政府必须严格监管,依法设立审计制度。

10. 废除城管,废除死刑。政府必须依法执政,秉公执法。近年来各地建制的城管部门是一个执法部门,还是一支地方准军事部队?法律依据何在?现在的城管单位归属不清,法律身份不明,成了地方政府可以随时调用的打手,应该立即废除。跟据媒体的大量报道,目前的公安和民警严重缺乏警校的职业培训和法律教育,存在大量的执法不当和滥用私刑。检察院和法院严重缺乏经过严格考核,训练合格的检察官和法官,存在大量偏离法律的诬告,误审和误判的冤假错案。死刑是一种不可逆转的,终止一个生命的极端判决,应该慎之又慎。为了避免错杀,宁可一个不杀,废除死刑。留下死刑犯,让他们终身劳改,自食其力。

如果城管参与执法就应该正式划归公安和民警。如果城管只是作为地方政府可以随时调用的防暴,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军事单位,就应该划归地方驻军。城管既没有经过军警执法的法律培训,又不具有军警的装备和手段,还不能承担起法律的责任,成了军警执法前的挡箭牌和与流动摊贩街头斗殴的肇事者。城管成了媒体和城市居民瞩目的焦点,流动摊贩和拆迁户的天敌,地方政府的打手,又不具有执法的身份,夹在警民之间,处境困难,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健全中国的司法系统是稳定社会,使公民有法可依,有冤屈可呈,正义能够得到伸张,使政府依法执政,奉公守法,不敢贪脏枉法,藏污纳垢,是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基础之一。所有的检察官和法官必须科班出身,经过严格的法学考核,见习培训资格认证,经受精神,人品和道德的鉴定。所有的公安和民警执法人员必须经过警校的学习和严格考核,依法执勤。只有这样,中国的司法系统才能步入正轨,得到人民的信任,承担起在中国崛起中的历史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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