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钓事件一个多月了,是非曲直,公众看得很明白。事主张军耐不住路边"腹痛者"央求而让其上车、停车时突然被"腹痛者"拔下车钥匙、七八个身穿制服者一拥而上将他拖出车外、卡住脖子,欲打电话报警,手机被抢......这等情景,任何人都会认为是遭遇抢劫了,事实上,这也是张军的第一反应。然而,如匪行状的一拨人却是城市交通执法大队的。他们扣了车,抛下一句:交钱取车!在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张军被迫按那里预定的格式条款写下:"我放弃陈述、申辩"的声明,交了10000元罚款、200元停车费----扣了人家的车,罚了款,还收停车费,这跟枪毙了人向家属要子弹费如出一辙!
张军签字、交钱、取车之前,还有两个重要情节:先是向闵行交通执法大队投诉,对方说出了那句著名的话"他胃痛关你什么事?"张军不服,接下来到建交委要车。在交通科万科长嘴里,用诈术诱车主上钩的"钓钩"成了"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配合执法"。
这个事件集中暴露了权力失控、沦陷的现状。栽赃、陷害、抢劫、谋财,都是刑事犯罪。这样的行径在执法的名义下进行,而且给诈术行骗冠以"正义"美名,是对执法与犯罪、正义与非正义界限的彻底颠覆。颠覆出自公权机构,对道德、法律、人性良知、公序良俗、正常人际关系的破坏、瓦解,非任何个人劣行所能及。实际上,公权机构每示范一次,后果都会在全社会立刻显现出来,不断的逆向示范,恶劣后果也不断叠加。这一点,但凡在食人间烟火的,都不会感觉不到。
倒钓"执法"犯了众怒,但纵使各界群起声讨,纵使张军起诉使其身陷官司,上海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却并没有收手,几天前,又以相似手法逼得18岁青年孙中界用断指的惨烈方式自证清白。昨日浦东新区政府新闻发布会,称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这段不包含任何事实和理据、早已成笑料的法律套话,作为调查结论,毫无疑义。真正有意思的是,矢口否认钓钩时,对通过诓骗孙中界上了车并在停车时熟练拔下钥匙的人再次使用了"有正义感的人士"一说。短短一个月之内就重复出现于同一城市政府机构的颠倒判断表明,国家公权部门对基本价值善恶是非评判准则的颠倒已呈倾向性。这很可怕。
但最引人注目的是,这个部门顶着全社会的谴责而不收手。习惯性的权力傲慢和嚣张当然是原因之一;法院无底线也使这种"执法"有恃无恐----交通行政执法部门以制造证据、陷民入罪的不法手段扣押私车、索要钱财,不断官司缠身再自然不过,却很不寻常的从未败诉过----。除这些之外,部门私利这个驱动力是其不肯罢手的最直接原因。
据《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披露,该大队两年来有如下"战绩":"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有人计算过:逮一辆车罚一万,两年逾5000万的罚没款,意味着平均每天抓70辆车以上。
一旦执法有罚款指标、罚款金额跟部门私利挂钩,"执法"行为成为对法的颠覆就不可避免。不可遏止的罚款冲动下,行政部门自己制定规则、执行规则,还随时变更规则,变着法子算计民众。以下现象,城市人肯定不陌生:一是交通标识经常变更,诱人犯错,一"错"就罚。我就亲眼目睹过马路旁排一长串等待罚单的车,这些车的车主全都因为没注意到不能直接右转的临时规定而中招。那是年底的一天,是变更交通标识最频繁的时节。二是凡开车人容易出错的地方,多半有警察(或协警什么的)守候。
这中间,行政部门制定规矩,是特别需要警惕的。在缺乏有效制衡的情况下,行政部门本来就呈权力失控状态,制定规则被一些部门演绎成自我授予了合法与非法、黑与白的冠名权,无异于找到一条最方便的寻租途径。使倒钓现象可以堂而皇之上演的所谓打击"黑车",本身就是这种形式的权力寻租表现。"黑"车,则很大程度是政府对出租车市场的管制逼出来的,因为,管制的背后,有着隐秘的、但却极其强大的"部门利益"。政府高价出售每辆出租车的营运权(成都叫"顶子费")给特定公司,事实上就在抬高出租车运行成本的同时,制造了一个跟政府机构结成利益同盟关系的行业垄断者。权力卵翼下产生和运行的这个行业垄断者,以高额规费横在入行门槛。"规费"(或"份子钱")之说,带有很浓厚的黑社会收费色彩,而且这
"规费"高得离谱。在成都,规费缴纳有两种情况,一种先交十几万入行费(相当于司机自己买车),每月缴纳六、七千元规费;另一种是入行时交几万元,每日规费370元,一个月就是11000余元。两种情况,司机都还得负担汽油、车的养护等费用。其他城市,跟成都大抵相似。开出租这个在八、九十年代至少可以实现小康的行业,近年来已经成为一个勉强养家糊口的工作,而且不时因超时驾驶、疲劳驾驶发生过劳死。交不起或者不愿交这么高费用、但又要靠开出租解决一家生计的人,就成了"非法营运"。
如此管制加垄断,干扰了出租车市场正常秩序,抬高了出租行业入行成本,损害了出租司机和消费者的利益,还制造出一大批
"黑车"。有这些"黑车"随时供有关部门打击、罚款已经不够,涉嫌公力抢劫、公力构陷的倒钓"执法"就应运而生。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有私家车的人都可能成为被钓的鱼。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执法"还是公权对私域的肆意侵入。对车主来说,汽车是私产,车内是私域,无论作为私产还是私人领地,要不要跟人拼车,或者有人想搭车,搭不搭,搭了人要不要对方分担路程的汽油费,车主有自主权。利用钓钩拦截私车,跟侵入私人卧室,查青年夫妇有没有看黄碟,有相同的逻辑和性质。
2009年10月21日星期三
载于南都10-23,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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