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1

八问深圳警察,你们定案不需要常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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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问深圳警察,你们定案不需要常识吗?!

我 知道的许多案子,包括许多宣传警察神勇破案的片子,案件侦破的线索极少(别说录像了),但通过常识和警察的办案经验,最终使案情大白于天下,我等草民们看
到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而拍手称快~然而,这次林嘉祥猥亵案中,我们的警察忽然间抛弃了所有屡试不爽的办案手段,不仅完全依赖于神秘缺失的录像而不顾其他证
据和常识,这符合常理吗?

再问:一个在高级酒店用餐的人要去厕所应该找谁?我想是个正常人都知道,应该找服务员,因为他们最了解酒店的设施(至少到目前为止本人在酒店和餐厅如厕从没有让用餐的人和孩子为自己带路),找孩子带路这符合常理吗?

三问:在完全不认识的情况下,就双手按在一个小女孩的肩膀上,而且要一直让小女孩把自己带进男厕所里去,这符合常理吗?

四问:一个进了警察局的人,警察竟然询问不出其人的真实身份,而对外界说本人不愿意透露,只说自己是退休的人(至少我知道的进了警局的人90%都是在警察
叔叔一声大喝下"姓名!"直接道出姓自名谁的,剩下10%是横的,但是警察叔叔也会有办法让他在最短的时间开口说话)警察竟然不知道嫌疑人的身份,这符合
常理吗?

五问:在事情发生后,林在视频中的疯狂表现和猖狂语言是在自己承认过的基础上展开的,而非实在否认行为事实的基础上展开的,而警察视而不见,反而说这是顺着孩子母亲的话说的,这符合常理吗?

六问:在林与孩子家长在警局的谈话录音中,林对自己的行为事实上已经默认,而且提出花1.5万元私了此事,在家长不满的情况下甚至提出要收小女孩当干女儿(亏这个禽兽能想得出来!)这与之后警方公布林自称手放在孩子脖颈上是善意的之说自相矛盾,这符合常理吗?

七问:当事发后林竟然在案情不明的情况下被人保出去离开深圳去上海开会(这个禽兽还有脸去开会!估计参加那个会的所有人都会感到晦气),至今未曾公开露面
(肯定是不在警局了,换个草根你试试,不先拘留你48小时才怪了,就算你说要老婆要生孩子,老爷子就要病危也没商量),这符合常理吗?

八问:海事局在很短的时间出来道歉,还组成了个什么调查组,来干嘛?你们警察办案都需要嫌疑人的单位这样吗?他们在案件中都起了什么关键的作用,为啥不公布?你们最后通报的结果有没有他们的功劳?这符合常理吗?

暂时就想到这些,欢迎其他网友补充!这就如同我们问周老虎的故乡陕林一样,你能解释得通,我从此再不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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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ards

William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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