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a 牛博山寨头条 by 非常英语 on 7/2/09
作者:王荔蕻
原文地址:http://home.thatsmetro.com/space.php?uid=24474&do=blog&id=35009
公元2009年6月30日,我陪李淑莲和一位基于义愤,主动陪李淑莲报案的证人娥大姐先到了位于前门东大街的北京市公安局。前门的接待处说让到后门接待
处,到了后门说让到前门,我们说是前门的警察让我们到这里的。把门的小保安态度还可以,说市局不接待报案,得到分局。我们说发生在南站的案件到哪个分局?
小保安问了一下说,到丰台分局。
打车到了丰台分局,说,分局也不接待报案,必须得到派出所。
6月30日下午16点50分,我陪同李淑莲和证人娥大姐走进了右安门派出所。
接警窗口是一位女警,李淑莲说,我要报案。
你怎么了?
我在南站那被人从住的屋子里拖出来,赤身裸体,绑架了……
你到北京干吗来了?
我上访来的。
那是接访的,我们管不了。你找他们上级吧。
我插嘴说,那在截访的过程中犯了法也不管吗?
怎么犯法了?
把两位女士赤身裸体一丝不挂地拖出屋外,拖了20多米,还不触犯刑律吗?
我还有4700元钱被他们抢走了。
女警开始打电话,说,你们等等吧,一会儿有民警来。
民警来了。说,跟我来吧。
进了一间屋子,一看是信访接待室。
一张大台子,三把椅子。
怎么回事?
李淑莲开始叙述。警察一脸的不耐烦。
我说,您记录报案不要记录吗?
没理我。
我记得按规矩好像还得两个人在场,但一看警察那不耐烦的样子,把话咽了下去。看这架势也不是做笔录的意思。
身份证带了吗?
带了
拿来看看。
拿着身份证出去了。
过了20分钟,
探进身子说,等一会,去核实一下你的身份。
我疑惑了一下,在电脑上核实身份不是瞬间完成的事吗?
两位山东老乡说,肯定去和我们那勾结去了。
我笑了一下,心里受孙东东影响,还是觉得这些访民都有点言过其实。
又等了十几分钟,过来说,你过来一下。
李淑莲出去了。
又过了几分钟,李淑莲说让你们都过去。
我知道,那警察是不愿意我参与的,但是没有我经常在中间做翻译,他们语言沟通有困难,所以才让我去的。
到了另一个办公室,每个办公桌隔成小格子的。
看样子是正式开始做笔录了。
警察开始敲键盘。
每一句话都十分艰难。
省略姓名籍贯的问话。……
警察:你说你丢钱了,谁能证明?
娥大姐:我们都能证明。
警:你看见了吗?你看见谁从她的兜里往外掏出4700元钱来了吗?
娥大姐:那我没看见。
警:没看见你说什么?
你说你有4700元钱,谁能证明。
李淑莲:我确实有4700块钱啊,我还能虚说吗?
警:你说不行啊,我还说我有十万块钱呢。
我说:那您说怎么办呢?她确实钱不见了。犯罪分子取人钱财的时候肯定不会让人看见的啊。
警:现在是重证据。你没人看见你有钱,这事就定不下来。
我对李淑莲说,有人看见你有钱了吗?
娥大姐说,我看见了。我看见她擦澡的时候,这里鼓鼓囊囊的,我就问她怎么那么鼓鼓囊囊的,她说把钱藏在这了。
警:你看见她数钱了吗?
没有。
那就证明不了什么。还可能把报纸鼓鼓囊囊的装进去呢。
我说,一般来讲不会有人把报纸叠起来仔仔细细缝在裤腰上的。
那可说不定。你都是推理。现在是重证据。
……
在这个问题上来回扯了二十几分钟。
手机怎么回事?
被他们抢走了。
是不是从你手里抢走的?是掰开你的手抢走的吗?说不定是掉在地上了,你屋里那么多的人。
就是从我手里抢走的。后来我跟他们要的时候,他们说不给。
出去接电话,半个小时。
这时,两位山东老乡又说,他这是在故意拖延时间。
我说,没关系让他拖延吧,反正这案得报上。
……
警察回来,继续。
还有什么?
他们还把我赤身裸体拖出去,一丝不挂啊。
谁能证明?
我,娥大姐说。
我说,刚才给你的那个名单都是跟她住一个屋的,都愿意作证。
看名单。说,那也不行。签了名也不一定愿意作证。
就是因为愿意作证才签的名。
现场作证得两个人才行。
你要再叫一个人吗?还可以马上叫一个来。
你到北京干什么来了?
我上访啊。
那他们接访的是工作我管不了。
截访就能把我那么样侮辱啊?
我说,截访的过程也不能违反宪法啊?
人家是工作行为。
我:十几个大汉赤膊穿着大裤衩,把人从床上拖起来,一丝不挂拖出室外,而且20多米,这也是工作行为吗?这不是侮辱吗?
警:一个人你说是侮辱,两个人以上就是工作行为。
两个人以上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人家截访的都是有手续的,那咱也管不了。不是我们管的事。
截访的,有手续就可以违反宪法了吗?
那个我不管,我只管实际损失,比如丢钱了,丢手机了。
李淑莲:那我人格被侮辱呢。
我怎么跟你说不明白呢?那不归派出所管。派出所不能什么都管。是不是,公检法各负其责。你找法院去投诉。
那我人权被侵犯了,也不管了?
你别跟我提人权,人权是外国人发明的,你要人权到外国去要。中国没有人权!
我懵了,不相信我听到的。愣愣地看着他有几秒钟,发现他不是调侃,不是口误,而是言之凿凿的,信誓旦旦的那种!
我弱弱地问:中国不是也加入联合国人权公约了吗?
答:你别跟我提那个,我管不了那个。我是说那个词是外国人发明的。
我有点恍惚,又弱弱地问:前一段我们不是还发表了一个什么人权发展行动计划了吗?
对视
我跟你说,你要是说人权,你跟我说不着,我只管实际损失,比如你丢钱包了;你要说你一丝不挂,你人格被侮辱了,你要人权,那跟我的职责没关系。
李淑莲:我被一丝不挂跟你没关系?我的人格没有了跟你没关系?
对,(突然高声:)我说话你听不懂是怎么着?
我:那你是说老百姓让人侮辱了,就这样了?你们不管?就报案说被侮辱了不行吗?我们来报案,你就给我们记上不行吗?
不行。记不了。
记都记不了吗?
你不是报案钱没了吗?
也告他们侮辱啊,这个伤害更厉害啊?
怎么厉害了?有什么实际损失吗?
一个女人被人赤身裸体拖出室外20多米,这还不是损失吗?对她心里伤害多大啊?
我说的是实际损失,比如他强奸你了吗?强奸了吗?到底强奸了没有?
没有。如果强奸我就告他强奸了。
没强奸我就管不着。
那我们应该怎样呢?
不是说了吗,你到法院去起诉去。不是还有中央吗?你可以到中央去上访啊。
李淑莲:天呐,老百姓还有没有活路了,这么被侮辱都不管。我还怎么活啊。
你别跟我哭诉,你跟我哭诉什么?你哭什么?告诉你,人格跟我没关系!你甭跟我这哭诉。
你不是"人民警察"吗?不跟你哭诉跟谁哭诉?
瞪视
这中间,进来一个嬉皮笑脸的家伙,李淑莲一看就气得哭了起来:你个不要脸的东西,你怎么来了?都是你们这伙丧尽天良的东西!
警察:认识啊?
他是我们那法院的。你为什么叫他来?
你们别动我电脑啊。
和那个山东龙口市法院的芦经蠢(音)出去了。
又是半个多小时。
我这时才相信了这两位山东大姐的话。
我也在这时才真的紧张起来。我想起那13个赤膊的大汉。想起暴打姚晶的打手。我想如果他们真的想把李淑莲弄回山东去,肯定不会有好结果的。
我能坐视不管吗?结论当然是不能。但是,可能要付出代价。
警察回来了。
我给朋友打电话说李淑莲今天住我那里。我不相信谁能从我家里把人带走。
警察让李淑莲到那边去。让我在外面等着。
我在玻璃门外面等着,他们刚刚进去一个门,马上就听见李淑莲的哭骂声音。
我开始给110打电话。拨通了,是一个电脑声:你好,这里是110报警台……,循环往复。又打,仍是。
实在没办法,给老虎庙打了电话。老虎庙说,他在家里拿座机打。
终于打通了。我说我在右安门派出所,我陪人报案,可是派出所把对方给叫来了。把施害人给叫来了。
110 女警说,这个得给督察打电话,打到督察,告诉了丰台分局督察的电话,又跟丰台分局督察说一遍,答说,不是得解决问题吗?得抓人不是吗?很正常啊。我说不是
抓人,是请他们过来商量,把受害人和施害人放在一间屋子里,如果是经济案件可以商量,这是刑事案件,受害人和施害人怎么能放在一起商量呢?
什么关系呢?
上访和截访的。
哦。那就不一样了。还是得解决问题啊。
……
您贵姓?
姓冯。
我决定靠自己。
李淑莲已经从她那间屋子出来站在走廊里,还在哭骂着。
我隔着玻璃看着她,我知道,我不能让她在我面前被强行拖走。那样的话我永远都无法原谅自己。
我给老虎庙打电话,说实在不行我就学邓玉娇。无论如何不能让他们从我面前把我的山东老乡抢走。
我知道我很笨,可是这时也只能如此了。
李淑莲出来了。警察还拿着她的身份证。她跟警察要身份证。
说你明天上午10点到派出所来,跟他们负责人谈。
李淑莲说我不跟他们谈。
你不是要解决问题吗?怎么这么不配合。
我说,你怎么能把受害人和施害人放在一间屋子里呢?
谁说他是施害人了?
他不是龙口法院的吗?
那他那天也不在现场。
可是他们都是一个单位的。就是他们雇佣的打手啊。
我跟你说了吗?她是报案的,又不是你。你出去!
我在走廊里给刘晓原律师打了电话,刘律师说,治安处罚条例里有侮辱罪的;身份证是不可以随便扣留的。如果他硬要扣,就让他拿出法律条文来。
又等了多久?
终于出来了。问身份证拿到了吗?说拿到了。
走出右安门派出所大门,已经夜里23点了。给老虎庙打电话说我们马上到他家里去做视频。并请他给我们煮点挂面。(视频请登录老虎庙24小时博客浏览。)
刚开始做笔录的时候,我还想等走的时候要跟这位年轻的警察说两句话:小伙子,也许你在这个岗位看得太多了,但是不要让职务污染了你的灵魂。人性这个东西也是要小心维护的,一不小心就会丢失的。
可是,经历了一个晚上的折磨,我已经看都不愿看这个警号为040582的警察了。
写完上面的文字,我已经不能回看了。不能修改错字,不能改标点符号。我不能看。昨天的头痛持续到今天。
就像重新经历过一遍。
我只能关紧门窗,嚎啕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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